东山县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县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整治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2019]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1、埕英村村前路海堤;2、港口村至西崎村海堤;3、海港路;4、疏港路部分路段;5、第二实验幼儿园至横十一路红绿灯交叉口;6、保税仓路口至西铜公路交叉口

2.2  工程建设规模:1、埕英村村前路海堤建设波形梁护栏2.2KM2、港口村至西崎村海堤建设波形梁护栏1.2KM;3、疏港路建设中心隔离护栏1.2KM;4、疏港路部分路段建设中心隔离护栏3.68KM;5、第二实验幼儿园至横十一路红绿灯交叉口建设中心隔离护栏1.2KM;6.保税仓路口至西铜公路交叉口建设中心隔离护栏1.4K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729078.3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闽建【2016】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复印件(或年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原件)加盖公章、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签到将被拒绝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30:00 *** 17:30:00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贰仟圆整(¥72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东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shandao.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路B段,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林德顺,传真:/

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金帝小区3单 *** 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468323616@qq.com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

联系电话:5888446588351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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