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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昌图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昌图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委托,就昌图县乡镇会计核算系统升级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昌图县乡镇会计核算系统升级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壹万捌仟元整(¥318000,000)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理由
参考《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条第六款,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填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根据上述理由及本项目的特殊性、单一性,最终确定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沈阳兴财通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启运商务大厦1119联系人金兆民
四、本项目已由采购人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人员构成合理,论证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最终确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有合理性。论证专家人员名单如下:
1、姓名:林军 工作单位:昌图县财政局
2、姓名:付丽霏 工作单位:昌图县职教中心
3、姓名:王琼 工作单位:昌图县教育局
五、公示期限:自 *** 至 *** 止,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采购人单位,由采购人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抄报监管部门。
六、采购人、监督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昌图县基层财政管理局
单位地址:昌图县昌图镇政府路
联系人: 常宝 ***
2、监管机构:昌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单位地址:昌图县昌图镇政府路16号
联系人: 唐颖峰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
单位地址:昌图县农发局楼414室
联系人: 畅飞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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