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正源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涧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清涧县环境保护局采购“清涧县3个河流断面和7个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报告”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清涧县环境保护局采购“清涧县3个河流断面和7个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报告”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YHCG-2019-001

三、采购人名称: 清涧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宏飞

电话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市正源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长安路8号市公安局家属院3幢2-102号

联系人:周瑶瑶

电话 ***

传真 ***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清涧县环境保护局采购“清涧县3个河流断面和7个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报告”服务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清涧县环境保护局采购“清涧县3个河流断面和7个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报告”服务项目,共一个标段

项目用途: 清涧县3个河流断面和7个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报告

采购预算: 4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需具备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 *** 09:00:00至 ***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富康路富康家园小区1-301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榆林市富康路富康家园小区1单 *** 室(榆林市公证处后院3楼)购买招标文件。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4:30:00

2、投标地点:榆林市高新区世纪精华大酒店四楼会议室1四楼会议室1

3、开标时间: *** 14:30:00

4、开标地点:榆林市高新区世纪精华大酒店四楼会议室1四楼会议室1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开户名称:榆林市正源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西人民路支行

4、账 号:2610095309200165520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榆林市正源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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