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未央区5台老旧垃圾压缩站设备维护提升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5台老旧垃圾压缩站设备维护提升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B2019-013Z

三、采 购 人:西安市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纬三十一街

联系方式 ***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

联系方式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西安市未央区5台(八家、北辰、北党、车家及红旗东路)老旧垃圾压缩站设备维护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用途:基础设施维护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469685.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近一年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下的磋商;

5)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

3、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上午9:30(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磋商时间: *** 上午9:30

3、磋商地点: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 号:791 0000 110120 1000 56187

十一、本项目招标公告期3个工作日。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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