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江苏海润秸秆黄贮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江苏海润秸秆黄贮项目已由淮安金湖县发展改革委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金发改投资备【2019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海润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17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江苏海润秸秆黄贮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湖县银涂镇银集社区

2.1.2招标范围:拟新建2座黄贮池(单座尺寸为70m*50 m *2.2 m)。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地基与基础施工、围墙以及相配套的室外道路和地坪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85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 410,竣工日期:2019 59

2.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付至工程决算价的的40%,满四年付至工程决算价的60%,满五年付至工程决算价的97%(保留3%质量保修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3.5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3.5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图纸获取地址为: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9)、特殊说明事项

①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⑴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⑵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⑶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⑷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②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③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④根据金办函(20173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税收征管工作的函,中标人(承包人)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在我县成立的分公司)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该项目分公司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该项目分公司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无法以项目分公司缴纳税款的,中标人(承包人)需按规定预缴税款。本市范围其他县、区建筑企业在我县提供建筑服务的,必须在我县成立分公司,接受我县税务部门正常纳税户管理。未按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缴纳税款的,发包人按应缴税款在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零伍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CategoryNum=005002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 ***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48日上午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除开评标系统故障外,投标人自行解密超过201948日上午1000 仍未解密或开标现场服务器显示解密时间超时的均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入围方式:

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形式性评审合格为评标入围的合格条件。形式性评审不合格内容包括: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定标。

评分细则如下:

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排序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排序第一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重点评审,判定其是否低于成本,无重大偏差、不低于成本的最低评标价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出第二、三名中标候选人。

施工组织设计

本项目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有效投标人

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后审的)、初步评审合格、进入详细评审且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如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润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址:金湖县银涂镇

联系人: 徐国宏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211600

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人:费工

电话:

电子邮箱:470523801@qq.com

10、监督电话:

 

 

文件正文PDF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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