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丹徒区跃进河及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 丹徒区跃进河及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丹徒区跃进河及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丹徒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徒经发【2019】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丹徒区跃进河及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代理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长香东大道到丹徒区上下湖段,并包括其支流—南岗河(恒园路到跃进河段) 2、工程规模:本次整治范围为从长香东大道到上下湖段,长约5.0km,并包括其支流—南岗河(恒园路到跃进河段),长约1.6km。 3、工程估算价(万元): 1750 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 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含勘查、设计、施工)。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5月1日;(勘查设计工期共15日历天,含通过报审)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5月1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 2019年6月29日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招标内容: 对跃进河及支流水体黑臭原因进行分析,找出问题,采取措施,消除跃进河水体黑臭状态,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 新建一体化玻璃钢泵站,数量不低于10座;局部现状管网改造,开挖后修复路面的结构层、面层同原状道路;河道清除淤泥外运处置并满足环保要求;河道迎水坡上种植(菜地)全部清除并进行绿化;对丹徒高级中学内部进行雨污分流;对汇水区内的断头污水管道和三山老街合流管道进行末端截流;修复湖山路桥北1处危堤等; 以上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招标内容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配合业主完成办理如下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移交、后评价等工作及施工注意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类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设施)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对现有地下管网的保护、接驳;对新建地下管网须考虑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入;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7)协助业主办理工程项目移交及后评价工作; 8)本工程施工地点位于镇江市丹徒区三山镇,改造区域内住宅密集,有学校和医院,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雨季施工的要求,提供完备的保障措施;施工现场需搭建临时围挡,投标人需对所有相关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人流疏导方案的报备及审批负责,此项费用需单独列出;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及等级 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A)设计资质:市政行业 *** 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 *** 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 *** 。 (B)施工资质: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 *** 及以上注册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2018年12月、2019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B)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2018年12月、2019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C)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需提供2018年12月、2019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 (1)近两年内自2017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1年内自2018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六、评分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两阶段评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两部分:一是投标文件设计文件部分,二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不含设计文件部分)]。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3月25日00:00至2019年3月29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 )。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9年3月25日00:00至2019年3月29日24:00; (3)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4月24日 09:30:00 (4)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市丹徒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号码:0511 *** 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金谷东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金谷东路5号 联系人:蒋静 联系人:张燕、张文琴 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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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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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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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特殊公告[0] 镇江市丹徒区跃进河及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 丹徒区跃进河及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丹徒区跃进河及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丹徒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徒经发【2019】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丹徒区跃进河及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代理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长香东大道到丹徒区上下湖段,并包括其支流—南岗河(恒园路到跃进河段) 2、工程规模:本次整治范围为从长香东大道到上下湖段,长约5.0km,并包括其支流—南岗河(恒园路到跃进河段),长约1.6km。 3、工程估算价(万元): 1750 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 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含勘查、设计、施工)。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5月1日;(勘查设计工期共15日历天,含通过报审)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5月1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工程竣工日期: 2019年6月29日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招标内容: 对跃进河及支流水体黑臭原因进行分析,找出问题,采取措施,消除跃进河水体黑臭状态,达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 新建一体化玻璃钢泵站,数量不低于10座;局部现状管网改造,开挖后修复路面的结构层、面层同原状道路;河道清除淤泥外运处置并满足环保要求;河道迎水坡上种植(菜地)全部清除并进行绿化;对丹徒高级中学内部进行雨污分流;对汇水区内的断头污水管道和三山老街合流管道进行末端截流;修复湖山路桥北1处危堤等; 以上工作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招标内容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配合业主完成办理如下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移交、后评价等工作及施工注意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各类报审手续; 2)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设施)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对现有地下管网的保护、接驳;对新建地下管网须考虑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入;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7)协助业主办理工程项目移交及后评价工作; 8)本工程施工地点位于镇江市丹徒区三山镇,改造区域内住宅密集,有学校和医院,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雨季施工的要求,提供完备的保障措施;施工现场需搭建临时围挡,投标人需对所有相关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人流疏导方案的报备及审批负责,此项费用需单独列出;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及等级 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A)设计资质:市政行业 *** 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 *** 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 *** 。 (B)施工资质: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 *** 及以上注册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2018年12月、2019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B)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2018年12月、2019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C)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需提供2018年12月、2019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 (1)近两年内自2017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1年内自2018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其他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六、评分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分两阶段评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两部分:一是投标文件设计文件部分,二是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不含设计文件部分)]。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3月25日00:00至2019年3月29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 )。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9年3月25日00:00至2019年3月29日24:00; (3)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4月24日 09:30:00 (4)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市丹徒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号码:0511 *** 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金谷东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丹徒新城金谷东路5号 联系人:蒋静 联系人:张燕、张文琴 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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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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