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2018年市管河道水毁堤防修复工程(项目名称)一、二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蒲江县2018年市管河道水毁堤防修复工程已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蒲发改发【2019】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蒲江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2306万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蒲江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蒲发改发【2019】8号,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9011101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一标段:寿安镇;二标段:鹤山街道、西来镇、复兴乡。
2.2建设规模:一标段:修复水毁提防(岸坡)共5处2439米,其中蒲江河2处633米,临溪河3处1806米;二标段:修复水毁提防(岸坡)共7处1239米,其中蒲江河2处240米,临溪河5处999米。
2.3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120日历天。
监理标段: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施工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2016年至今)承接并完成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3年(2016年至今)承接并完成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1日9时00分至2019年3月25日17时00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 www.cdggzy.com)凭投标人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交易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未办理CA的投标人可致电咨 *** )进行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蒲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本项目开标室(蒲江县鹤山街道工业南路16号新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蒲江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城北路16号
邮编:611630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邮编:61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