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的编号为E3501210102100233001的大学城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9】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闽侯县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大学城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市政污水管网总长度3176米,农村污水接驳管网111268米,工程主要包含新建邱阳西路、建平路、国宾大道(支管)3条市政路污水干管,侯官村、厚美村、红峰村、金屿村、浦口村、联心村、榕桥村、中美村8个农村污水截污及接驳工程。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8949.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740.17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内容: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排水、开挖回填及路面破除修复等专业工程。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 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8.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2日至2019 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14时 00 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 , 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17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均须原件);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均须原件);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7740.17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93.7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本项目不适用)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新上街 97 号,邮编:350108;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450号佳新集团琴亭综合楼B幢6层,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 100056220690010002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电话:0591-2206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