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餐厨垃圾处理—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
及附属设施工程(第二次)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重庆市綦江区餐厨垃圾处理—预处理车间、污水处理车间及附属设施工程(第二次)(招标编号:HC-BSHT-2015-招字048-10)(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补遗一发布如下,本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一、本工程计划工期调整为:主体建构筑物120日历天,总工期180日历天。
二、招标文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中“12.1 合同价格形式”修改为: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施工场地周围管线进行保护及配合管线维护、迁建产生的配合费用;②施工场地周围地下障碍物的清除及地面构筑物的保护费用;③施工配合费;④投标人为完成承包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⑤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问题的处理;⑥本招标文件承包方式风险;⑦合同工期范围内的赶工措施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调整。
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