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高明海华桥及其引道建设工程、高明区明西路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J2019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明发改资[2018]6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高明海华桥及其引道建设工程、高明区明西路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第二次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高明海华桥及其引道建设工程、高明区明西路扩建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计划总工期为3年。各个单项工程情况如下表:

单项工程情况表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工程概况

招标部分工程建安费(万元)

1

高明海华桥及其引道建设工程

起点接三和路,终点接大成路,路线长1.463km,按 *** 公路标准兼顾城市功能设计,桥长836.08米,双向六车道,桥面宽31米。项目投资额36910.3801万元。

23226.6998

2

高明区明西路扩建工程

线路全长7.17km,起于河村广明高速出口,沿现状X499自西向东延伸,终于规划三富路,按 *** 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主路双向六车道,路基宽44米。项目投资额69744.9418万元。

47732.3043

合计建安费:70959.0041万元

 

2.3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所有工程决算审查或审计为止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从复核施工图预算开始,到完成工程决算价编制及审核为止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复核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含 *** 清单)及清单预算价;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计量技术规范)及有关经济条款;复核中标候选人经济标并提出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对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调研;提供进度款(计量与支付)咨询服务;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并审核其造价;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协助资金计划编制;竣工结算审核及竣工决算编制;协助招标方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如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进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咨询全过程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工作。除此以外,须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相关精神执行。

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高明海华桥及其引道建设工程、高明区明西路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高明区2018年道路建设工程项目(X498明富线明城至河村段改建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两个项目同时招标,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两个项目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项目,如投标人成为评标定标时间在前的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后续评标定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2.5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 150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R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7服务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 资质证书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公路 *** 造价师资格证书。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  2018 

 9 月至 2019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  2019   3  21  9  00 分起至 2019  3  27  17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3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4  15 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4  18  9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9 年 4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高明区高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和平巷10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D座五楼

人:仇裕星

联系人:吴慧敏、朱临千

话:

联系电话:88018628

真:/

传真号码:

 

 

2019   3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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