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农业园区交警中队业务用房装修工程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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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江苏省现代农业开发区资产投资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农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工程总投资约54.3万元。 |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农业开发区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3月21日 17: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3月26日 17:3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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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 | ||||||||||||||
对投标人的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为2018-2019年度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类 II 组及以上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企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省外企业及项目经理必须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 4、泰州市外企业需提供《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5、投标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一经查询投标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在建项目查询地址:“江苏建工程招标设网”(http://www.jszb.com.cn)。 6、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扣除暂列金额),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计价的8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付清(本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 ||||||||||||||
招标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1日17:30至2019年3月26日 17:30,至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100-2号4F江苏方正,凭单位介绍信和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江苏省现代农业开发区资产投资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 |
| 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100-2号4F | ||||||||||||
联系人 | 吉先生 | 联系人 | 赵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