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天津天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核准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3)224号和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市政公路管理计[2014]26号批准建设,施工切改方案分别由相应产权单位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天津市输配分公司、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王顶堤村村民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津沧高速公路(津静公路立交~张家窝立交)改造工程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西南部,外环线和津晋高速之间。本工程路线起自外环线津静公路立交(外环线以南0.3公里),向南依次跨越东西排总河、自来水河,下穿规划宾水西道和地铁三号线,上跨学府七路、学府东路和学府中央大道,止于津晋高速张家窝立交(津晋高速以北1.2公里),全长约5.07公里。全线共建设互通式立交1座、分离式立交4座,迁建主线收费站1座,地道1座,泵站1座。结合津沧高速两侧路网情况,同步实施津沧高速西侧由海泰南道至学府七路段辅道,全长0.78公里,东侧由市场路至宾水西道延长线段辅道,全长0. 99公里。

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新建辅道采用 *** 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单侧路基宽度20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既有桥涵结构物暂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其中,津静路立交桥改造工程起始桩号为K0+300,终止桩号为K1+279.288,全长979.288m。

因主体工程建设需要,应先行将施工范围内原有雨污水、燃气专业管线等进行切改施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工程范围为施工图中K0+300.00至K1+279.288工程建设涉及切改d1200污水压力管和燃气管道及临时道路的搭建与复原工程。(其中污水管切改范围:WB1到WB4自来水河部分除外;燃气切改范围:A0+000~A1+707除外)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 *** 至 *** 0日,共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近五年( *** 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一项独立承担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包含管道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中未被列入黑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原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一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

邮 编:

300384

邮 编:

300040

联系人:

刘志华

联系人:

刘亚彬、张勇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uangzhengzixun@126.com

网 址:

/

网 址:

http://www.tjgcc.com.cn/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 号:

/

账 号:

14200151701000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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