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新店镇细氽村陈背后水库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新店镇细氽村陈背后水库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普安县人民政府以普府办函【2018】2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安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普安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普安县新店镇细氽村
2.2项目规模:项目区面积12.6740公顷(折合190.11亩),建设规模12.6740公顷(折合190.11亩)。项目区整治前旱地面积为11.5982公顷(173.97亩),占总面积的91.58%。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5标段划分:普安县新店镇细氽村陈背后水库2018年度提质改造(旱改水)土地整治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3、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5、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6、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7、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8、堤防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9、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时30分至 *** 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其他无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普安县自然资源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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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普安县 | 地址: | 兴义市铭都公寓B栋12楼04号 |
邮编: | 561500 | 邮编: | 562400 |
联系人: | 陈绍刚 | 联系人: | 盛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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