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福建恒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嘉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松溪县松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营口市兴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中天永鼎建筑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城商品房二期地块土石方工程(施工)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长发改基[2018]31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滨海新城漳港街道万沙村、沙尾村、新厝村交界。

    2. 工程建设规模:填方面积126045.5平方米,总土方量为118480.2立方米(其中填方91032.1立方米,挖方量27448.1立方米)。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滨海新城商品房二期地块土石方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06855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06855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706855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其他资格要求:

      3.7.1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前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 *** 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 后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 *** 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7.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理;

      3.7.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4投标人不存在被闽建筑【2018】38 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

    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3 20日至2019 3  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     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7楼(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4000元人民币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⑥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 4 3 9  45 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152号电信大厦)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据的原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121.204.155.228:25000/)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28629199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江盛大厦4楼,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黄工、林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  

网址:  http://121.204.155.228:25000/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长乐区吴航路180(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楼电信大厦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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