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上莲乡敬老院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240102100050001
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质疑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作出澄清,现予以发布:
一、澄清部分
1、根据闽建[2017]6号文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第八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将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招标图纸和相关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该项目招标公告中未上传招标控制价的计价版成果文件,请招标人上传招标控制价的计价版成果文件。
答:至附件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闽清县上莲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