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潮南区振兴南路(峡山段)改建工程竞争性磋商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 *** 16:17:15
采购项目编号:440514-201903-234-0001采购品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预算金额:2,915,719.00元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闫鑫项目经办人:葛群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拟对 潮南区振兴南路(峡山段)改建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14-201903-234-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南区振兴南路(峡山段)改建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915,719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概况:潮南区振兴南路(峡山段)改建工程(详见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造价报告书》(深合创工【预】审(汕20190004)号及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915719.00元,其中建安费2872630.00元,安全文明措施费43089.00元。

2.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造价报告书》以及采购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采购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

3.质量要求:按国家规定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交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

4.项目计划工期:二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项目最高限价:2728998.50元,即不超过建安费2872630.00 *** %,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参与下浮。(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但报价低于2585367.00 *** %的须附有合理成本分析报告,响应供应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情况分析成本、包括工作分工、材料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工时费、办公管理费用方面等)。

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响应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服务要求):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叠的期间内,成交供应商的保修责任同缺陷责任。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可不在工地留有办事人员和机械设备,但必须随时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1 天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维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采购人现场维修,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自费进行修复。

六、供应商资格: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1.3 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响应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2.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磋商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3.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已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中;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省外企业为 *** )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为避免盲目投标,确保潜在供应商在磋商前对本项目的客观情况有一定了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在投标报名前,潜在供应商的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各代表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职称证等)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潜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由本项目采购人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 *** ,联系人:翁主任)确认并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原件(见附件),否则不予受理。潜在供应商前往现场踏勘的人身安全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提供缴纳至磋商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④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响应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中的证明材料;

8.符合响应供应商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资格),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9.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

报名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资料不齐不予受理,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温馨提示:为方便后续成交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左上方“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磋商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 至 ***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702号房之三、705)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03 28 10 0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702号房之三、705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03 28 10 0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702号房之三、705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 *** 至 ***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联系电话 *** 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翁主任 联系电话 *** 7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7层和9层
联系人:路侠联系电话 *** 8
传真 *** 9邮编:450000
(三)采购人: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朝阳路1号
联系人:廖烈才联系电话 *** 7
传真 *** 7邮编:51514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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