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由家村部分宗地A5区施工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市备案。以甘发改备[2017]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保利锦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由家村部分宗地A5区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甘井子区河周路东、中华路延伸线南侧 2.工程规模: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40626.0㎡ 其中: 层数: 其他: 。 3.合同估算价:7320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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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期要求: *** 0日 开工至 ***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 *** ](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 *** 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4.其它要求:1、投标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并且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的不良行为记录。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 | |||||||||||||||||||||||||||||||
四、投标 | |||||||||||||||||||||||||||||||
1.现场投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 *** 08时30分至 ***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刷身份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文件予以退回。3.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供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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