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第四届石家庄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社会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灵寿县第四届石家庄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社会宣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HHBZC2019031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灵寿县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灵寿县古城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雪花 *** 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 *** 5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内容:灵寿县第四届石家庄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社会宣传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服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营业执照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3、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方在“信用石家庄”网站公示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BBB()及以上,不能提供按无效标处理。(信用报告报名时无需提供,开标时需提供)

62018年下半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72016-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 被授权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5. 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

  1. 报名时间:2019318日至2019322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400时至17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4914 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49 14 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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