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 *** ](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须含钢结构工程),质量为合格,2016年3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证明材料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 至 ***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5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 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 *** 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可以选择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全部满足才能合格) 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具体指: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30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须含钢结构工程),质量为合格,2016年3月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证明材料须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备注: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规定格式),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面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 6)本工程不接受企业年度(最新年度)综合考评为 C 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近三年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记录且被通报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家在吴中”(Jzwz888)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报为准,时间以通报日期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的扫描件),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 9)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