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洽湾镇船型古镇秀美乡村建设EPC项目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投标文件得分详细评审标准中的商务分中的资质状况: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分值构成(总分1OO分) | 技术标投标文件:50分; 商务标投标文件:50分;(投标人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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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标(50) 分 | 方案设计 (30分) | 1、立意构思(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结合场地环境特点及项目要求进行设计,立意构思巧妙,定位清晰,分阶段描述细致,符合现状景观风貌,没有脱离项目地现状发展要求。 2、方案的完整性(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包括区位图、分析图、总平图、投资估算表。 3、总平面布局(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总平面布局与规划构思富有特色,且合理利用土地;交通组织及出入口规划、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景观美化程度。 4、文化景观提升、道路提升改造等其他附属设施规划设计(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因地制宜合理的进行景观规划设计,使景观序列合理展开、景观风貌丰富和谐,并出具景观设计局部效果图。 5、设计图纸表现(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设计图纸美观大方,能够准确的表达设计构思,符合制图规范。 6、古建修缮效果及方案(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设计图纸古朴实用、能够准确表达设计修缮的主旨,符合古建修旧如旧的意图。 | ||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 1、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优:4分,良:3分,合格:2.4分); 2、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优:4分,良:3分,合格:2.4分); 3、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优:4分,良:3分,合格:2.4分); 4、质量保证措施(优:4分,良:3分,合格:2.4分); 5、施工方案(优:4分,良:3分,合格:2.4分)。 | ||||
商 务 标 (50)分 | 投标报价(15分) | 投标报价(要约报价)响应计15分,不响应不得分,作废标处理。 设计费要约价为: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取费基数为最终合同价); 工程施工承包费要约价为:以南丰县财政评审价(建安费)为基数整体下浮7.5%计取。 | |||
资质状况 (10分)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计3分;满足投标基本资质要求的情况下同时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计2分。(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有下列二项资质:市政行业 *** 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的得5分。 评审依据:最高不超过10分,提供资质原件计分(注明提供复印件的除外)。 | ||||
技术人员(8分)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否则该项不计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项目总负责人:教授级高工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否则该项不计分)。 3.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否则该项不计分。 | ||||
业绩(14分)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2400万元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在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风景园林设计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3、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在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额在 400 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古建筑设计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计图纸(至少提供其中两样证明材料)。(设计图纸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需提供原件)。单个业绩不重复计分。 | ||||
质量保障与企业信用(3分) | 具有有效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否则该项不计分。 | ||||
注:1、以上评分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
2、技术文件的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为:专家独立评审计分,取所有专家的评分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为该投标人最终的方案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3、投标文件(除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外)评分,均为客观性材料评分(符合即得分,不符合则不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集体认定评审得分;当评标委员会专家意见不一致时,采用少数服从多数举手表决方式认定是否符合。
4、投标报价不响应招标文件要约价的为废标。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投标文件得分详细评审标准中的商务分中的资质状况现变更为: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分值构成(总分1OO分) | 技术标投标文件:50分; 商务标投标文件:50分;(投标人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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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标(50) 分 | 方案设计 (30分) | 1、立意构思(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结合场地环境特点及项目要求进行设计,立意构思巧妙,定位清晰,分阶段描述细致,符合现状景观风貌,没有脱离项目地现状发展要求。 2、方案的完整性(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包括区位图、分析图、总平图、投资估算表。 3、总平面布局(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总平面布局与规划构思富有特色,且合理利用土地;交通组织及出入口规划、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景观美化程度。 4、文化景观提升、道路提升改造等其他附属设施规划设计(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因地制宜合理的进行景观规划设计,使景观序列合理展开、景观风貌丰富和谐,并出具景观设计局部效果图。 5、设计图纸表现(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设计图纸美观大方,能够准确的表达设计构思,符合制图规范。 7、古建修缮效果及方案(优:5分,良:4分,合格:3分) 设计图纸古朴实用、能够准确表达设计修缮的主旨,符合古建修旧如旧的意图。 | ||
施工组织设计(20分) | 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优:4分,良:3分,合格:2.4分); 2、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优:4分,良:3分,合格:2.4分); 3、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优:4分,良:3分,合格:2.4分); 4、质量保证措施(优:4分,良:3分,合格:2.4分); 5、施工方案(优:4分,良:3分,合格:2.4分)。 | ||||
商 务 标 (50)分 | 投标报价(15分) | 投标报价(要约报价)响应计15分,不响应不得分,作废标处理。 设计费要约价为: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计取(取费基数为最终合同价); 工程施工承包费要约价为:以南丰县财政评审价(建安费)为基数整体下浮7.5%计取。 | |||
资质状况 (10分)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及以上资质,计3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资质的并同时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的,计4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的,计5分;(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同时具有下列二项资质:市政行业 *** 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的得5分。 评审依据:提供资质原件计分(注明提供复印件的除外),以上两项最高不超过10分。 | ||||
技术人员(8分)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否则该项不计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项目总负责人:教授级高工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否则该项不计分)。 3.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的,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否则该项不计分。 | ||||
业绩(14分) | 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2400万元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在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风景园林设计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3、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在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额在 400 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古建筑设计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计图纸(至少提供其中两样证明材料)。(设计图纸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需提供原件)。单个业绩不重复计分。 | ||||
质量保障与企业信用(3分) | 具有有效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否则该项不计分。 | ||||
注:1、以上评分资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
2、技术文件的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为:专家独立评审计分,取所有专家的评分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为该投标人最终的方案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3、投标文件(除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外)评分,均为客观性材料评分(符合即得分,不符合则不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集体认定评审得分;当评标委员会专家意见不一致时,采用少数服从多数举手表决方式认定是否符合。
4、投标报价不响应招标文件要约价的为废标。
其他事项不变!
南丰县洽湾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