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11:19   作者:   文章来源:县发改委   编辑:余亿   浏览次数:

宁远县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棉花漯隔江桥项目(第二次)已由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许准字 [2017]66号文核准为公开委托交易,本项目发包人为宁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省补助和自筹 。根据《永州市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办发[2017]7号)文件规定,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发包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发包。有关发包事项现公告如下:

1、发包编号:HNJKZB-NY-20180227

2、工程概况:

2.1 发包人名称:宁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发包人地址:宁远县泠江东路68号

2.3 项目名称:宁远县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棉花漯隔江桥项目(第二次)

2.4 建设概况和发包范围:宁远县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棉花漯隔江桥,桥梁全长100米、全宽7米、两侧设钢筋混凝土护栏(具体发包范围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建设地点:宁远县

2.6项目资金来源:国省补助和自筹

2.7发包合理价:3899328.20元

2.8暂列金额:205227.80元

2.9项目工期: *** 。

2.10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11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

3、承包人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的规定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持有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项目部成员的所有证书要求真实并在有效期内;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单;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职称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交易。

4、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4.1请各承包人于交易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远县政府网上下载发包文件。

4.2发包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承包文件时缴纳,否则拒收其承包文件。

5、现场踏勘和答疑会

5.1发包人定于 *** 14时30 分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会;

5.2会议地点和踏勘集合地:宁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宁远县泠江东路68号)

5.3承包人到会代表要求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并自备交通工具和自行负责安全;

5.4承包人如不能按时到会的可以自行踏勘,但由此带来的责任和因踏勘不到位引起的施工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5.5凡集合踏勘或自行踏勘的,踏勘后必须到招标人处开具踏勘证明。

6、评审办法

6.1评审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7、合格性评审

7.1本项目若参加交易的承包人过多,超过15家(含15家)以上时,先从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承包人中随机抽取7家入围,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承包人进行合格性评审,经评审合格的承包人按抽取入围的先后顺序(如没有抽取入围则按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由承包人法人或本项目建造师抽取对应代码球,后由发包人抽取中标侯选人,发包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所对应的承包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二个号码所对应的承包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取的第三个号码所对应的承包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8、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8.1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捌 *** 万元);承包单位必须在递交承包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期限无效,并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的银行:

开户名称:宁远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湖南宁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行号:3145 6550 0016

银行账号:8201 4050 0000 01868

8.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捌 *** 万元)中标单位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并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的银行:

开户名称:宁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远县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85 0710 5250 4808

8.3转交易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宁远县棉花漯隔江桥项目(第二次)”的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宁远县棉花漯隔江桥项目(第二次)”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

8.4请将交易保证金于交易截止时间前转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8.5未按时递交交易保证金的承包人作为不合格承包人。未中标的承包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及时退还承包人。

8.6中标的承包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其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9交易时间和地点

9.1交易截止时间: *** 14时30分;

9.2交易地址:宁远县政府大院原发改委五楼会议室(宁远县印山路98号);

9.3到会代表:承包人到会代表要求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10、其它要求:

10.1根据宁财组发【2017】1号文件,宁远县境外的建筑企业中标的,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须在宁远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并以该机构的名义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向宁远县税务部门领取和开具发票,在宁远县金融机构开立银行核算账户进行工程项目资金结算,依法在宁远县缴纳相关税费,中标方不按规定在宁远县注册成立独立核算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止合同。

10.2中标候选人必须服从业主的统筹安排,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的项目工期完成设计图纸内的所有工程量,中标方不服从施工安排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止合同。

10.3棉花漯隔江桥项目第一次开标中标公司(湖南和福)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报名。

11、本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宁远县政府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发包单位:宁远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远县泠江东路68号

联 系 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吴家庙路39号(质量技术监督局旁)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 ***

附件【宁远县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棉花漯隔江桥工程发包文件、清单、施工图.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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