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宜昌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站项目装修改造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宜昌,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宜昌市环境保护局,招标编号:DHCG ***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宜采计备[2019]XM0084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的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拟就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站项目装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DHCG ***

二、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站项目装修改造工程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该项目位于宜昌市西陵区白龙井路3号(市气象局办公楼)和胜利四路48号(市环保局办公楼),主要工作内容为宜昌市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站观测室1、观测室2以及会商中心的建设与装修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白龙井路3号(市气象局办公楼)和胜利四路48号(市环保局办公楼)

3、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76.06万元

4、工期:9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五、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时间和地点:

1、发放时间:20190117日至201901211730分止(工作时间);

2、发放地点:谈判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10楼)购买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购买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谈判保证金。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1230900(注:08:30时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2、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10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901230900分。

2、谈判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10楼)会议室。

3、供应商的企业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否则由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十、采购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高松

联系电话: ***

    址:宜昌市西陵区胜利四路48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湖缘

联系电话: ***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10

    期: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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