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XHC20180105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人:竹溪县水务局 ;
2.2项目名称:竹溪县鄂坪乡上高桥村河道治理挡墙工程;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采购预算金额:125.61万元 ;
2.5采购内容:760米挡墙及土方工程(实际工程量以图纸及清单为准);
2.6工期: *** ;
2.7建设地点:鄂坪乡上高桥村;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9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不许擅自增减工程量,不许擅自漏报或多报工程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即2017年度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交纳社保证明和税务部门出具的前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票据);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住前推算,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水利工程业绩,业绩证明以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材料(包括业绩汇总表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附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具有有效上岗证书,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人员在报名、投标及施工全过程中不得进行更换。
3.9投标人市场信誉良好,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必须是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上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四、采购人特殊需求: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转包。
六、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2凡为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投标事项:
7.1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 至 *** 的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有效上岗证书以及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它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一套(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领取文件,每套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7.3上述报名资料封面须注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办公电话(座机)、手机号码、邮箱等资料,图像清楚清晰可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7.4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谈判文件事宜。
7.5报名截止时间: *** 17:30。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 15时。
2、开标地点:竹溪县城关镇大峪沟路16号华春公司竹溪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水务局
联 系 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竹溪办公地址:竹溪县城关镇大峪沟路16号
联 系 人:李志雄
联系电话 ***
竹溪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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