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最高限价及补充通知各潜在投标人:一、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内容有如下调整:
1、原文件中“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 元(大写: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万元作为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施工质量 (满足/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现调整为: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小写: 元(大写: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元作为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计划工期 日历天;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2、原文件中“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周期。”
现调整为:删除此条款。
二、最高限价
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0448660.37元(大写:壹仟零肆拾肆万捌仟陆佰陆拾元叁角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06488.44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最高限价清单详见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沙坪坝区税务局
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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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补充通知.doc附件一.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