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潜龙渠北侧3#地块住宅、商服用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潜龙渠北侧3#地块住宅、商服用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盛泽镇人民政府以盛政经核发【201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颐泽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潜龙渠北侧3#地块住宅、商服用房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潜龙渠北侧3#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东至田前荡,南至澜溪二路,西至潜龙渠北侧2#地块,北至田前荡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81727.35平方米,约122.59亩,其中A地块104.95亩(一类居住用地),B地块17.64亩(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22883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跨约5米,檐口高度约21米。 2.1.3合同估算价:6249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73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即开始工作时间)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2月27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04月20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潜龙渠北侧3#地块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设计工作和专业设计配合工作,以及基坑围护设计、绿色建筑二星的申报及获取。 1.1所有建筑物及地下工程的建筑(含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等)、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建筑室内装饰(含方案优化、深化)、建筑智能化、室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室外强弱电等室外管线综合设计)、景观绿化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1.2装配式建筑、防雷、泛光照明、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基坑支护等施工图设计。 1.3市政给水设计、居民用电及配电房变配电设计、燃气设计、有线电视、通信工程等所有本项目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所必须的专业工程设计配合工作。 1.4施工及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 2) 施工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建筑结构、建筑室内外局部公区装饰装修、精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含室外智能化)、暖通空调、电梯、建筑节能工程、人防工程、室外道路及路灯、室外给排水、室内外消防、景观绿化、幕墙、市政道路、基坑支护及基坑监测、土石方工程等专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不包括前期费用(规费类、材料检测费、桩基检测费)、道路开口、供电工程、市政供水、有线电视、燃气工程、通信工程、勘察、临时水电、场地平整等相关工作。 3)服务范围: (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 (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桩基检测、第三方材料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程测绘、环保检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2.3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4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通过审查。设计达到绿色二星建筑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或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设计单位的国家 *** 注册建筑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施工单位的 *** 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仅指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0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95000平米且单项施工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商住楼除外)的工程总承包、或者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任务。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信息以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备案按吴住建招办〔2016〕7号《关于建立苏州市吴江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库的通知》执行。招标人有权对类似项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似业绩必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未能反映业绩相关要求的需上传竣工建筑专业图纸,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设计类似业绩必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能反映业绩相关要求的审图合格的设计图纸,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提交相应的业绩证明,上述证明也不能反映上述类似工程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企业类似工程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样表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样表中带下划线的为必填项,不填写的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公章缺失的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3.2自2017年01月(近2年内)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8年01月(近1年内)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8年10月(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其他要求: (1)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本处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此项); (4)本工程不接受2017年吴江勘察设计市场信用考核B级(不含B级)以下单位报名。拒绝吴江区2017年度信用考核被评为 C 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09时00分至2019年1月21日17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年2月15日9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颐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1188号6号楼106室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9楼 邮 编:215000 邮 编:215000 联 系 人:张波 联系 人:郑冬/郑薇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06250830@qq.com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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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潜龙渠北侧3#地块住宅、商服用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潜龙渠北侧3#地块住宅、商服用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盛泽镇人民政府以盛政经核发【201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颐泽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潜龙渠北侧3#地块住宅、商服用房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潜龙渠北侧3#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东至田前荡,南至澜溪二路,西至潜龙渠北侧2#地块,北至田前荡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81727.35平方米,约122.59亩,其中A地块104.95亩(一类居住用地),B地块17.64亩(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约122883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跨约5米,檐口高度约21米。 2.1.3合同估算价:6249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73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即开始工作时间)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2月27日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9 年04月20日,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1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吴江高新区(盛泽镇)潜龙渠北侧3#地块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设计工作和专业设计配合工作,以及基坑围护设计、绿色建筑二星的申报及获取。 1.1所有建筑物及地下工程的建筑(含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等)、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人防、建筑室内装饰(含方案优化、深化)、建筑智能化、室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室外强弱电等室外管线综合设计)、景观绿化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 1.2装配式建筑、防雷、泛光照明、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基坑支护等施工图设计。 1.3市政给水设计、居民用电及配电房变配电设计、燃气设计、有线电视、通信工程等所有本项目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所必须的专业工程设计配合工作。 1.4施工及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 2) 施工范围: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建筑结构、建筑室内外局部公区装饰装修、精装修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含室外智能化)、暖通空调、电梯、建筑节能工程、人防工程、室外道路及路灯、室外给排水、室内外消防、景观绿化、幕墙、市政道路、基坑支护及基坑监测、土石方工程等专项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不包括前期费用(规费类、材料检测费、桩基检测费)、道路开口、供电工程、市政供水、有线电视、燃气工程、通信工程、勘察、临时水电、场地平整等相关工作。 3)服务范围: (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 (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桩基检测、第三方材料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工程测绘、环保检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2.3质量目标: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4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图通过审查。设计达到绿色二星建筑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或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设计单位的国家 *** 注册建筑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施工单位的 *** 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仅指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0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95000平米且单项施工合同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工程(商住楼除外)的工程总承包、或者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任务。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信息以信息库中的信息为准,备案按吴住建招办〔2016〕7号《关于建立苏州市吴江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库的通知》执行。招标人有权对类似项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似业绩必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如未能反映业绩相关要求的需上传竣工建筑专业图纸,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设计类似业绩必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能反映业绩相关要求的审图合格的设计图纸,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提交相应的业绩证明,上述证明也不能反映上述类似工程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企业类似工程建设单位证明材料(样表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样表中带下划线的为必填项,不填写的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公章缺失的该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3.2自2017年01月(近2年内)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8年01月(近1年内)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8年10月(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其他要求: (1)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本处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此项); (4)本工程不接受2017年吴江勘察设计市场信用考核B级(不含B级)以下单位报名。拒绝吴江区2017年度信用考核被评为 C 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09时00分至2019年1月21日17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年2月15日9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颐泽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1188号6号楼106室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9楼 邮 编:215000 邮 编:215000 联 系 人:张波 联系 人:郑冬/郑薇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06250830@qq.com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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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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