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一横路、东四路、新城大道西段(207国道至火车站)等三条道路新建工程及207 国道邦塘转盘至火车站路口、新城大道、西湖大道、群众大道等四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雷发改[2018]352号《关于审批207 国道邦塘转盘至火车站路口、新城大道、西湖大道、群众大道等四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雷发改[2018]353号《关于审批西湖一横路、东四路、新城大道西段(207国道至火车站)等三条道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雷州市公用事业局现对西湖一横路、东四路、新城大道西段(207国道至火车站)等三条道路新建工程及207 国道邦塘转盘至火车站路口、新城大道、西湖大道、群众大道等四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西湖一横路、东四路、新城大道西段(207国道至火车站)等三条道路新建工程及207 国道邦塘转盘至火车站路口、新城大道、西湖大道、群众大道等四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

二、招标单位: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银元升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雷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监督电话:(0759)8820138

三、建设地点:雷州市范围内。

四、项目概况:项目包括7条道路,其中4条为现状道路升级改造,3条为新建市政道路。

旧路改造为:207 国道邦塘转盘至火车站路口、新城大道、西湖大道、群众大道等4条道路。总长度约10.27km207 国道(邦塘转盘至火车站路口)约3.52km、新城大道(火车站路口至名都路口)约2.61km、西湖大道(市标至名都路口)约2.68km、群众大道(名都路口至一厂门口)约1.46km

新建市政道路为:西湖一横路、东四路、新城大道西段(207国道至火车站)等3条道路;总长度约为5.20km;新城大道西段为城市主干道约1.8km;东四路为城市次干路约1.28km(本次暂不实施南侧半幅);西湖一横路为城市支路约2.12km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项目编号:JG2019-0245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规模:

1)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旧路改造总长度约10.27km207 国道(邦塘转盘至火车站路口)约3.52km、新城大道(火车站路口至名都路口)约2.61km、西湖大道(市标至名都路口)约2.68km、群众大道(名都路口至一厂门口)约1.46km);新建道路总长度约5.20km(新城大道西段为城市主干道约1.8km;东四路为城市次干路约1.28km(本次暂不实施南侧半幅);西湖一横路为城市支路约2.12km)。

2)招标控制价: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暂定:46750.20万元。

其中:一、新建工程:1.建安费:西湖一横路新建工程:11031.95万元,东四路新建工程:3546.89 万元,新城大道西段(207国道至火车站)新建工程:9079.83 万元,2.设计费为655 *** .勘察费为186.17万元,4.工程基本预备费1283.12万元。

二、升级改造工程:1.建安费:207 国道邦塘转盘至火车站路口、新城大道、西湖大道、群众大道等四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19288.28万元,2.设计费为548 *** .勘察费为49.19万元,4.工程基本预备费1081.77万元。

注:建安费待施工图通过审查合格后,经财政局审核后的预算数额作为本工程的最高限价,中标人以财政核定的最高限价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

勘察费、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及财政部门最终审定的为准。

勘察费、设计费结算价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结算。

总工期:820个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工期为365个日历天;道路新建工程施工工期7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从确定施工图并由监理发出开工令开始计算。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1 15日至 2019 1 月 21 23 时 59分。

2、报名时间: 2019 年 1 15日至121日(工作日)每天9:3011:30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注:1.投标人授权代表持报名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500/套,售后不退);2.报名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合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4)报名前投标人提供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一份,必须在2019115日—121日(工作日)09:00至12:00自行现场勘查并与招标人签署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过时不候。报名时须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三)。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 年2 138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2  13日9时30分,开标时间: 2019 年2月13930分。

4、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 *** 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联合体投标的,勘察的成员提供。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及建市[2015]154号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4)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且具备道路、桥梁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或以上(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发证时间算起);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5)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且具备岩土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发证时间算起);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负责勘察的成员提供。

6)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3 个;□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7、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提供。

九、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补偿。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3项目以经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为上限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设计时应按全要素标准的各项内容及要求,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概(预)算金额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电话: ***

地址:雷州市广朝南街90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招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

十六、其他:

1、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七、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期:  2019年 1 15


附件一: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可参考此格式)

      (施工方单位名称、勘察方单位名称、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月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与本公司(含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联合体各方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格式)

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

雷州市公用事业局: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平、公正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参加西湖一横路、东四路、新城大道西段(207国道至火车站)等三条道路新建工程及207 国道邦塘转盘至火车站路口、新城大道、西湖大道、群众大道等四条道路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的投标。

二、本单位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

三、本单位一直以来未有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现象。

四、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假的成分。

五、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七、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利益。

八、保证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站载明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九、一旦我单位中标,并配备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驻工地现场。

十、经我司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自行对现场踏勘后,深入了解该项目的客观情况,诚意接受该项目投标报价建设,绝不反悔。

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接受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并承担产生一切后果:

1、若查本单位被列入建筑主体“黑名单”,同意取消本单位投标报名资格;

2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同意将本单位不良行为记入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人(单位公章):

  期:201     

 

招标人(单位公章):

  期:201     

 

说明:潜在投标人与业主单位签署《诚信投标及项目管理班子驻工地现场承诺书》,应提前电话联系,并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带齐资料,联系人:  银元升     ,移动电话:  ***    

 




附件:
招标公告1.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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