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原EA111车间厂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9-0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原EA111车间厂房改造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厂内EA111厂房

2.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

2.3 招标范围: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工厂原EA111车间厂房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 计划投资额:6142.6973万元(含税),已落实。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2016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次招标工程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不亏损,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工程。 

3.3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13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4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的)不少于人民币1228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

3.15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116日至20191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现金、支票、汇票,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文件款)

4.3投标报名方式:投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需潜在投标人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体现全部股东信息)、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以上复印件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iqijianli@qq.com)(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并与招标代理机构邮件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2  15 0930分,地点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长春市锦程大街276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zb.jljsw.gov.cn/html/index.html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编: 130011                 电    话 *** 2

人:白宇帆、邓玉敏          电子邮件:yiqijianli@qq.com

银行帐号:4200222409200014843     行    号:10224100012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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