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长春职业技术学校采暖改造及路面硬化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文件长财教指【2017】382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校采暖改造及路面硬化项目;
2.2建设规模:长春职业技术学校路面硬化工程;教室、晾衣间、老食堂备餐间维修改造装饰工程以及教学楼、宿舍采暖改造工程;
2.3竞争性磋商范围:长春职业技术学校采暖改造工程、维修改造装饰工程及路面硬化工程;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投资额:176.9907万元;
2.5 建设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校内;
2.6 计划工期: *** 至 *** ;共计 ***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01月16日至2019年0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请到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详细邮寄信息后 5 日内寄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长春日报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大路5999号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 ***
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李阳、刘洪欢
电 话:、85210229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