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洪经济开发区原中航工力3#厂房续建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563001001
泗洪县苏展实业有限公司的泗洪经济开发区原中航工力3#厂房续建工程已经发改局【2013】1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经济开发区原中航工力3#厂房续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开发大道与金沙江路交叉路口 1.2 工程规模: 泗洪经济开发区原中航工力3#厂房续建工程,单层工业厂房,高16米,面积21934㎡,具体续建内容详见清单说明。总投资约1110万 1.3 工 期:1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2-2019.7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的90%;满两年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经济开发区原中航工力3#厂房续建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2.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在800万及以上的厂房工程建设顼目,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2.2投标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中,任意三个月的日均余额不低于30万元。提供银行流水。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资格被取消范围不在我县的)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 认定的拖欠农民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 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如企业无拖欠行为,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7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3.8无行贿受贿行为: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3.9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市外企业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不能及时提供或信用分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3.10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16日 09:00至2019年01月2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2019年01月14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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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泗洪经济开发区原中航工力3#厂房续建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563001001
泗洪县苏展实业有限公司的泗洪经济开发区原中航工力3#厂房续建工程已经发改局【2013】1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洪经济开发区原中航工力3#厂房续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开发大道与金沙江路交叉路口 1.2 工程规模: 泗洪经济开发区原中航工力3#厂房续建工程,单层工业厂房,高16米,面积21934㎡,具体续建内容详见清单说明。总投资约1110万 1.3 工 期:15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2-2019.7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至工程审计结算价的90%;满两年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泗洪经济开发区原中航工力3#厂房续建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2.1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在800万及以上的厂房工程建设顼目,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2.2投标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中,任意三个月的日均余额不低于30万元。提供银行流水。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资格被取消范围不在我县的)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拖欠行为是指经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 认定的拖欠农民工资),如企业因特殊原因拖欠农民工资,能够积极配合人社等部门调查处理并且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在征求人社等部门意见, 并经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可以参加特定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如企业无拖欠行为,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4.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7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3.8无行贿受贿行为: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投标后,经查实潜在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4.3.9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或其授权管理部门备案)的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70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市外企业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不能及时提供或信用分不符合要求,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3.10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4.3.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16日 09:00至2019年01月2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2月1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2019年01月14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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