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榄核镇上坭村综合管线整治工程(第三次)

 

 

 

 

 

招标公告

 

 

 

 

 

 

 

   人: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191


 


榄核镇上坭村综合管线整治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54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现对榄核镇上坭村综合管线整治工程(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榄核镇上坭村综合管线整治工程(第三次)

二、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上坭村

四、项目概况:整治全村范围管线全长约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清理供电、电视、电话及电信网络线,加装20个治安监控摄像头等。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1)在村内新建架空钢绞线路由,采用同一路由新建三条钢绞线的原则建设(共用通信杆、共用墙壁支架的方式),拆除原有通信杆路及钢绞线。

(2)对村范围的市政道路(榄灵路)架空线路,通过新建通信管道进行线路资料下地处理。

(3)对村内的运营商通信线路按照光进铜退的原则,通过新建FTTH光网络作为村内用户的宽带和电话的接入资源,并拆除原有铜缆网络的线缆资源。

(4)对村内有线电视线路进行整修,按原组网结构方式在新钢绞线路由上进行迁移。

(5)对村内原有监控安全隐患点进行升级改造。

(6)拆除下来的旧设备物资整理齐整后由招标人回收。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招标控制价:1808437.85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1 月 16 日至20192 19 11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2 月 19 10 00  分,截止时间:20192 19 11 0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3、开标开始时间:20192 月 19 11 0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②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不足3名或通过经济有效性审查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5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7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9﹞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发改局关于2017年榄核镇上坭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立项的复函.pdf

18、关于建设用地手续说明.pdf

17、关于建设许可规划说明.pdf

榄核镇上坭村综合管线整治工程(第三次)公告2019.1.7.doc

榄核镇上坭村综合管线整治工程(第三次)招文2019.1.7..doc

25、图纸.rar

6、图纸证明.pdf

4、财评审核意见书.pdf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pdf

22、招标控制价.xls

13、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7、招标资金证明.pdf

9、招标人声明.pdf

21、工程量清单.xls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pdf

26、施工合同(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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