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核镇上坭村综合管线整治工程(第三次)
招
招标代理单位: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榄核镇上坭村综合管线整治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54号
二、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上坭村
四、项目概况:整治全村范围管线全长约4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清理供电、电视、电话及电信网络线,加装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只设
2、招标内容、规模:
(2)对村范围的市政道路(榄灵路)架空线路,通过新建通信管道进行线路资料下地处理。
(3)对村内的运营商通信线路按照光进铜退的原则,通过新建FTTH光网络作为村内用户的宽带和电话的接入资源,并拆除原有铜缆网络的线缆资源。
(4)对村内有线电视线路进行整修,按原组网结构方式在新钢绞线路由上进行迁移。
(5)对村内原有监控安全隐患点进行升级改造。
(6)拆除下来的旧设备物资整理齐整后由招标人回收。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3、招标控制价: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
3
4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
9
10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不足
十二、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5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凭证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7号
十七、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endif]-->!--[if>![endif]-->!--[if>![endif]-->!--[if>!-->![endif]-->!--[if>![endif]-->!--[if>![endif]-->!--[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