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由溪发改审批[201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竹溪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项目手术室等层流净化配套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 天棚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门窗安装工程、其他工程、强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医用气体系统等内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工期要求: *** 。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一标段:二层消毒供应中心、二层检验科、五层产房、九层计划生育室。其中:二层消毒供应中心设计面积为633.17㎡,其中净化面积84.49㎡,消毒供应中心设置去污区,检查包装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IV级净化)及相应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检验科设计面积为551.7㎡;产房设计面积为734.9㎡,产科设临产室一间,隔离待产、隔离分娩一间,普通分娩室、水中分娩室一间,普通手术室1间及相应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计划生育室设计面积为789.1㎡。 

二标段:三层手术部与ICU、四层NICU。其中:三层手术部与ICU设计面积为799.61㎡,其中净化面积453.02㎡,手术室设置III级手术室4间,其中ORO4III级手术室为铅防护,IV级手术室1间(正负压手术室)及相应的IV级辅助用房和手术办公用房等。ICU设置床位4床及相应辅助用房(IV级净化)和办公用房等;NICU设计面积为692.61㎡,其中净化面积27.11㎡,NICU设置床位27床及相应辅助用房和办公用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和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不得进行更换,否则为无效投标; 

3.6一标段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货物不是本企业生产的,则必须提供所投货物(净化空调机组及风冷热泵机组、PVC地板、电动门、生物安全柜)制造商(非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厂家授权书、质量保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检测报告(弱电类产品提供计算机著作权证书)、加盖公章的宣传彩页及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3.7二标段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货物不是本企业生产的,则必须提供所投货物(净化空调机组及新风机组、隔离变压器、配电柜、手术室信息管理系统)制造商(非经销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厂家授权书、质量保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检测报告(弱电类产品提供计算机著作权证书)、加盖公章的宣传彩页及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3.9一个投标人只允许对一个包进行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于 *** 至 *** (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服务大厅(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2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类似业绩、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主要设备的厂家授权书、质量保证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检测报告(弱电类产品提供计算机著作权证书)、加盖公章的宣传彩页及制造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   

5.3上述报名资料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办公电话(座机)、手机号码,资料及图像清楚清晰可辨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工本费),售后不退。 

六、投标须知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上午9时00分之前,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开标大厅(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电话:0719-2730318。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 上午9时00分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溪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竹溪办公地址:竹溪县城关镇长安大道新气象局对面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  

                                                                                         竹溪县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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