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生态酒店建设项目-幕墙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东湖生态酒店建设项目-幕墙工程 已由如东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东循发改投备【2017】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东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工程施工地点分两处:?如东县大豫镇东湖南侧;?厕所及管理用房在东湖副岛。
2.1.2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524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524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2月1日,竣工日期:2019年6月1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无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其它要求:/。
3.7 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时/分至2019年1月24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4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上发布。
招标人:南通东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大豫镇
邮 编:22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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