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比选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 MASGC-18LX0015 |
项目名称 | 含山县清溪镇清溪街道沿街杆线整治工程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含发改【2018】158号 |
发包人 |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恒信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含山县清溪镇 |
建设规模 | 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月2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2月24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施工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控制价 |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839695.48元 |
下浮比例 及成交价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10%。 成交价=控制价*(1-10%) 成交价为:755725.93元,成交价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报名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通过有效年检且年检印清晰; 2、比选单位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已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maszbw)成功报名。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县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业绩要求: 无 【业绩应为已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是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已办理备案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已验收并盖章。业绩的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通过比选时间确定为成交候选人时,提供业绩证明供发包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不合格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 7、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
报名方式 | 1、参加比选的单位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16日(即报名截止时间),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相关资料。 2、报名不需缴纳费用。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担保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2、汇款采用方式:网银、电汇、转账 3、投标人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汇至如下账号之一: (1) 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含山县支行 账 号: 1306 0730 3800 0085 397 (2)户 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账 号:1561 9010 2100 0012 2390 0430 5 联系电话: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中提供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及标段,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而予以拒绝。 5、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后,也无须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 |
比选时间和比选地点 | 1、比选时间: 2019年1月 17 日 10 时(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2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3、投标人需派代表到达比选现场。 |
报名人到场要求 | 本项目比选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到场,否则通过比选确定为候选人,将取消候选人资格。(控制价100万元以上项目适用)。 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单独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若法定代表人到场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比选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须现场提供成交候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否则若通过比选确定为候选人,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6000元(中标价*1%*0.8) |
比选办法 | 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本项目比选单位报名名单及顺序号码至报名截止时间由系统平台自动推送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具体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零星项目比选公告页)。 (2)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比选单位顺序号,将所有网上确认参加投标的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4)若本项目截至到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 (5)现场比选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因报名人到场和业绩要求不能满足的,则重新抽取。 (6) 代理机构与成交人确认后,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
合同文本 |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
特别提示1 | 参与比选企业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报县公管局视情况决定是否记不良记录,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
特别提示2 | 1、报名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投标人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招标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2、投标人报名后,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投标人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报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3、投标人报名时需填写项目负责人。 |
特别提示3 | 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单独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若法定代表人到场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
联系方式: 一、发 包 人: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含山县清溪镇 联系人:曹主任 电话: *** 二、监督单位: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 三、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恒信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含山县望梅路11号 邮编:238100 联系人:吴工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