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兴隆、西外、温坊、仙源、梅福片区)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变更通知及招标答疑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本项目变更通知及招标答疑公布如下:
一、投标人若提供新版企业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只需提供可查询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招标文件总则部分的建筑面积和套数仅供参考,具体按20181229日发布的《变更通知及招标答疑》中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设计任务书为准,各地块总户数可适当降低,户型配比上下浮动可在1%左右。
三、招标答疑:
1.招标文件第五页第4点:“石城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温坊片区(人才公寓东侧)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温坊片区,项目区域东临松山道、南临坪背路,西临温坊路,北临温革路。工程占地3309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1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7612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3317.4平方米,配套沿街商业、综合商业体2134.6平方米,社区服务与物业管理用房面积670平方米,建设棚改返迁安置房587套。”
按照《变更规划条件通知书2018-054》,该地块用地面积发生变化,计容面积减少了,相应安置房套数是否发生改变;按此规划条件需机动车停车位620辆,如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只能停340辆机动车,此地下室面积能否突破?
答:安置套数可以做相应调整,地下室面积可以突破。
2.控规中梅福地块 新建五路与清华大道和东环路的交叉口竖向设计标高分别为244m和268m,则该路段设计坡度应为9.79%,但图中标示该路段坡度为5.71%,请问以哪个坡度作为设计依据?如果以5.71%为依据的话是以道路东侧还是西侧的竖向标高为准?
答:以控规中道路竖向设计标高值为设计依据。
3.标书20页,建筑造型及景观设计要求。方案效果图要求:提供不同角度鸟瞰图不少于两张,不同户型每栋建筑南北向
透视图各一张,沿街透视三张主,主要景观节点透视图不少于两张。夜景效果图四张。答疑中夜景效果图可以按照标段来,且可以考虑沿街透视及鸟瞰图,而其他效果图需按照地块。(初步估计一个地块至少需做8张效果图(鸟瞰2张,沿街透视3张,主要景观节点2张,1张彩色总平面图),两个标段六个地块总共需要48张)。上述还不含景观效果图,每个户型的南北向效果图。效果图量巨大,建议效果图张数按照标段为准,投标方结合根据项目自身需要,以表现项目意图为准,效果图张数自行考虑,更为妥当和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 兴隆片区地块处于东西城片区控规之外,规划条件通知书中提到主要出入口方向为南,所提供的红线图只有在地块东侧有道路,请问地块其他三侧有无道路?是否可以在南侧自行设计道路 ?
答:主要出入口可以考虑在东。
5.西外片区规划条件通知书中建筑后退用地边界距离,北面需退39m,是否有误?还是临近北侧道路的部分退39m,北侧临近居民房的部分可以减少退距?
:北面两段用地边界,靠近道路一侧退界15米,相邻用地一侧则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执行。
6..二标段西外地块建设用地变小,规划地下建筑面积是按原标书中的22800㎡配建,还是根据规划设计的户数满足停车要求即可?
答:需满足停车要求。                                                     
7.西城片区地块新规划条件中,要求地块主入口方向为南。但是地形图中,南侧并无市政道路,请明确是否需要调整?
答:西城片区地块主入口方向为西,已在20181229日的《变更通知及招标答疑》中说明。
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设计 *** 资质,请问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
此《变更通知及招标答疑》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通知及招标答疑》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通知及招标答疑》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石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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