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朝阳路东段改造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招标单位:景德镇市建设局。
3、建设地点:景德镇市珠山区朝阳路。
4、本工程拟建规模如下:
景德镇市朝阳路东段改造建设工程,道路总长约2168米,总用地面积约115306.55㎡。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道路现状,包括两个路段,其中:昌江广场至昌河路段,长约1069米,红线宽度为60米;昌河路至何家桥路段,长约1099米,红线宽度为35米;以及上述路段沿线的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交通、燃气等综合管线的迁改敷设工程和绿化工程。
5、工程估算:建设工程估算约11729.62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09.62万元,设备采购费约1024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0596万元。
6、招标内容:
6.1设计工作内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系统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
6.2施工工作内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系统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等)的施工、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补偿。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外省来赣投标单位以设计方身份和施工方身份均须已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子政务大厅办理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并以施工方身份另须办理针对本项目的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且须提供上述网上相关公示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应严格执行《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
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6、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6.1具备 ***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且无在建工程;
6.2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备市政工程师职称。
7、信誉和财务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且在景德镇市范围内其投标资格未处于限制期限内;投标人近三年的财产未被接管、冻结及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信誉财务承诺书(承诺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8、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8.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开标时须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且分别为设计方和施工方(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设计方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方拟派施工项目经理);
8.2须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即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由联合体内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8.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8.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8.5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8.6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应随投标原件一起递交;
8.7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9、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授权委托人的劳务合同和二代身份证。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27日止。开标时间:2019年1月28日上午9:30整,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南新区景兴大道与纬二路交界处(新四馆大楼))。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修改及答疑等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建中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人:景德镇市建设局(公章)
联系人:王铭铭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景德镇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公章)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