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海上风电叶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 *** (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0218727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新海连大厦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海上风电叶片项目 | 大浦工业园区(南临开泰河、西临临洪大道、北靠云桥路) | 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 B75海上叶片92套海上风电叶片的生产能力。 | 1、拟建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至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生产车间叶片切割、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20m高排气筒(P3-1、P3-2、P3-3)排放;喷漆设备腻子打磨过程中产生粉尘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P3-4)排放;打腻子、调漆、喷漆及晾干废气,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P4)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或消声措施,做好防噪工作。 4、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厂内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最终固废的排放量为零,实现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其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