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大同市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工程水质提标项目—保温提效部分工程已由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同开审批发[2018]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同市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工程水质提标项目—保温提效部分工程施工

2.2招标工程概况:水解酸化 HAF厌氧反应池池壁保温面积2340.8㎡、池顶加盖面积10608.98㎡;FSBBR流离床生化反应池池壁保温面积1948.8㎡、池顶加盖面积8156.12㎡

2.3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4 项目地址:大同市御东新区污水处理厂厂内

2.5 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2.6 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3149.4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费约2642万元

2.7 计划工期:2个月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招标编号:SXWC-2018-711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网上报名或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政务大厅四楼)41号窗口,时间: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咨询电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18年12月17日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在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政务大厅四楼)41号窗口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地点为大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同市御东新区恒安街政务大厅四楼)41号窗口。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依法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sxbid.com.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大同市)(www. dtggzy.gov.cn)同时发布。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开发区

联 系 人:姜世烨                  

电    话 ***

受 托 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文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大同市御河西路太阳城二期1#楼6层603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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