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北城街道三里闸村法治文化园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北城街道三里闸村法治文化园提档升级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北城街道三里闸村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村级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高新区隆田花苑内;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原“法治文化园”石雕墙移位、地墩展示牌、宪法墙、入口形象立牌、“润法亭”牌匾(四面)、核心价值观主题雕塑、不锈钢宣传栏、法治广场两个标志等提档升级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10日,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编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ZX20181203116
施工
详见工程量清单
7.5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具有从事广告或标识、标牌制作等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 *** 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具有从事广告或标识、标牌制作等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 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6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7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18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他按招标公告要求执行。
(9)如广告公司投标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新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交易(http://ggzyjy.ntzw.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1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2号楼421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海安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花园大道66号2号楼42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元整,开标前现场现金缴纳。
7、本公告发布期间: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北城街道三里闸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人民西路180号
地 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七楼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奚勇
联 系 人:陈琳
电 话: ***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