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化龙镇石化大道(草堂平交以南段)拓宽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函[2017]39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番禺区化龙镇石化大道(草堂平交以南段)拓宽工程- 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化龙镇石化大道(草堂平交以南段)拓宽工程- 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重新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四、项目概况:建工作井28 座,各种排管、顶管、电缆管共1123米,电缆标志牌130个,修复水泥路面370平方米 ,户外开关箱8套,铺设电缆长7975米,各种电缆头78个,最高电压10KV(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项目设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的电力迁改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
②配合服务:负责向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市政路面开挖报批等相关手续,含路面修复、路面下穿管施工。配合用电单位,负责办理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验收手续,负责竣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通过用电验收合格;负责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理结算;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项目整体质量、进度、安全、验收方面工作。
③以上为概况性描述,具体以供用电方案协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合同协议书为准。
(三)招标规模:建工作井28 座,各种排管、顶管、电缆管共1123米 电缆标志牌130个,修复水泥路面370平方米,户外开关箱8套,铺设电缆长7975米 ,各种电缆头78个,最高电压10KV(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四)招标控制价:12854027.00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8年12 月 18日至2019年1月7日9时30分。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资料。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9 年1 月7日, 8时30分至 9时30 分。
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9 年1月 7日8时 30分至9 时30分。
注: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不参与开标及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到,签到具体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签到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3. 开标时间:2019 年 1月 7 日 9 时 30 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3)投标担保2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每份300 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是被暂停参加番禺区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格的企业。
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红牌警示期内的施工企业不予接受投标(2018年7月1日大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被红牌警示,有效期1 年)
注:
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资审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611室。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在组织本次招标工作中存在廉政问题的投诉,由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受理。
受理电话:
受理部门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611室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2月13日
附件一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就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我单位就番禺区化龙镇石化大道(草堂平交以南段)拓宽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工作,作出如下声明:本次招标公告描述的招标内容与图纸相符,与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范围相符。我单位保证本次招标内容和资料真实、完整,对公告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 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企业公章)
附件:
立项批文.pdf
(招标公告)番禺区化龙镇石化大道(草堂平交以南段)拓宽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doc
(施工招标文件)番禺区化龙镇石化大道(草堂平交以南段)拓宽工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doc
上网图纸.rar
清单控制价资料.rar
施工合同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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