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队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霍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对霍州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队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XZZHZFCG-2018-201

二、项目名称:霍州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队建设工程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成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2.招标范围:消防队建设工程。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计划工期: *** 。

4、项目预算:578556.23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相关专业 *** 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9.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日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现场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胶装成册):

(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8)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 *** 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9)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0)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11)本公告第四条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若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须提供写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如不能提供,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3、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4、磋商文件售价:每套磋商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邮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 10(北京时间)

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霍州市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 ***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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