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港镇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ggzyjy.ntzw.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启东市吕四港镇路灯工程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40万元,其中一标段投资估算114万元,二标段投资估算126万元

2.1.3发包价:一标段1014515.55 *** 元 

2.1.4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1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其他:本项目分一、二两个标段,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二个标段的投标,则只能按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为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与下一标段的抽签,但不得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吕四港镇天王线路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标段: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吕四港镇兆天线路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或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121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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