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镇振友村茆庄农民集中居住区一期0.4KV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YQ2018111196-BD-001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村民委员会的新庄镇振友村茆庄农民集中居住区一期0.4KV用电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 1.2工期要求:45日历天。 1.3质量要求:合格 1.4、投资总额:约210万元 1.5、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付合同价款的60%,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70%,运行两年无质量问题后工程结算价经有资质的造价部门审核后按审核后的价格付清余款(质保期两年);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从工程款中扣除对乙方的违约赔偿。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网上银行支付,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电话: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办事流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指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统一平台项目投标指引》,咨询电话:。 5.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时30 分;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3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宿豫区 联系人:王震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晓娜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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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特殊公告[0] 新庄镇振友村茆庄农民集中居住区一期0.4KV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YQ2018111196-BD-001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村民委员会的新庄镇振友村茆庄农民集中居住区一期0.4KV用电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 1.2工期要求:45日历天。 1.3质量要求:合格 1.4、投资总额:约210万元 1.5、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付合同价款的60%,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至合同价的70%,运行两年无质量问题后工程结算价经有资质的造价部门审核后按审核后的价格付清余款(质保期两年);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从工程款中扣除对乙方的违约赔偿。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网上银行支付,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电话: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办事流程”-“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指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统一平台项目投标指引》,咨询电话:。 5.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14时30 分;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3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宿豫区 联系人:王震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晓娜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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