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红星路四段66号军区老房子风貌整治工程,由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业主,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比选,接受符合相应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红星路四段66号军区老房子;
(2)项目规模:红星路四段66号军区老房子风貌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8万元;涉及改造内容包括:红星路四段66号附1—7号立面加固排危、立面风貌整治等项目。
(3)设计服务期:10日历天;
(4)比选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改造内容的设计服务;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分为一个设计标段。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其他要求: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勘察设计企业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自愿报名。
(2)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于2018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街道办事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石桥南街50号,持下列证明、证件到我处报名并获取比选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经办人身份证;
③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⑤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⑥省外企业需出具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
注:除①、③项需收原件外,其他证明证件需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比选申请人的确定
根据《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锦府办【2017】3号)文件实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次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均在锦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henghua.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督院街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青石桥南街50号督院街街道办事处5楼城市转型服务科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