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新民小学校学生食堂新建工程 随机抽选公告 一、抽选项目概况 垫江县新民小学校学生食堂新建工程,经垫江发改委发【2018】22号同意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垫江县新民小学校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垫江县新民小学校学生食堂新建工程。
建设地址:--------垫江县新民小学校校园内 。 建设内容: 垫江县新民小学校学生食堂新建工程明确的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工程量清单在要求及本项目发出的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二)建设内容 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及图说范围、工程施工清单内全部内容以及本工程的预算评审疑似问题回复的全部内容。 (三)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二、发包总价
(一)本工程发包总价为¥139.9万元,大写: 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玖仟元整。(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52105.17元,大写 :人民币伍万贰仟壹佰零伍元壹角柒分。旧房加固费¥8万元,大写
:人民币捌万元整,食堂设备费¥12万,大写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二)发包总价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用、施工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材料费、安装费、维护费、保险费、临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转运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弃土、垃圾等的清除处理费。 三、结算方式: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价按照总价包干。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按照重庆市18预算定额及重庆市造价信息网同期垫江栏造价信息计算总价下浮12%作为结算价。如造价信息没有,按照由甲乙双方核实确定。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项目所在地开具税务发票,支付至合同价的80%,竣工结算经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壹年,满后若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一次性支付余下的质保金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五、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具有良好的信誉。
2016年1月1日至随机抽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未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或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但不在行政处罚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败诉记录(须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 3. 2016年1月1日至随机抽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须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4. 信用要求 根据渝府办发[2014]135号、垫江府办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抽选人需提交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同时加盖抽选人单位公章,且抽选人“必须是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报告出具有效时间为本项目抽选公告发布时间至抽选报名截止时间。出具信用报告的流程“信用垫江”(http ://dianjiang.hlxy.com)(咨询电话)。 中标公示发布之前,发包人或相关监督部门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行贿犯罪记录和信誉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核实中标候选人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规定期限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不良信誉的情况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在渝负责人或在渝技术负责人)、拟入库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人员条件 1.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2.技术负责人要求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书复印件) 3.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可兼任),测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试验员不少于1人,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劳务员不少于1人(可兼任),资料员不少于1人。 ﹝主要管理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除外)须提供有效岗位证书复印件,造价员须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4.社保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随机抽取单位为其缴纳的包含2018 年9 月至 2018 年 11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拟入库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表,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网址、单位及个人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密码)。发包人或相关监督部门有权对各随机抽取单位人员社保真实性核实,若经核实不是本单位人员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的查询信息无法核实,发包人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递交审查资料要求 递交审查资料时,发包人须核验随机抽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递交审查资料的还需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随机抽选单位为其缴纳的包含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发包人有权对随机抽选单位的社保真实性随机抽查核实,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其审查资料不合格,不参与该项目随机抽选。 资格审查单位:垫江县新民小学校 六、随机抽选保证金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随机抽选的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随机抽选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随机抽选。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27000元整(大写:贰万柒仟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抽选时间。 (三)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的保证金账户为动态保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本项目抽选公告页面的《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四)缴纳方式 1.核验 各潜在抽选人需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到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抽选保证金。 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此方式缴纳保证金,各潜在承包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意事项: a.保证金必须从潜在承包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且转出的基本存款账户须与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信息一致(已注册的)。 b.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账户、账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抽选项目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c.如本项目抽选时间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d.保证金及利息退款信息将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退费通知”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 e.各潜在承包商应仔细阅读抽选公告中有关保证金的内容,并按抽选公告中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潜在承包商自行承担。 2.网上账户电子注册 (1)网上账户注册。潜在承包商先在网上注册,然后到交易中心进行账户核验。进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点击左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到交易中心进行账户核验。首次注册的账户核验时间为网上注册完成后至本项目抽选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2)账户核验。完成账户网上注册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算完成全部网上账户电子注册工作。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b.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3)未按要求进行电子注册、核验的,但其保证金按抽选公告要求足额按时缴纳的,视为其保证金响应抽选公告要求。保证金退还时仍未到交易中心注册及核验的,将影响其抽选保证金的退还,后果其行负责。 3.网上注册信息变更 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在网上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未及时进行注册信息变更和核验,将影响其保证金的认定及退还,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五)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抽选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抽选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抽选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选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即送垫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一份纸质件,交易中心在收到纸质件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3.流选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其它情况,如未按要求缴纳抽选保证金、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交易中心根据抽选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随机抽选程序 (一)核对抽选保证金到账情况 抽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导出并保证金到账名单,发包人核对足额保证金到帐企业名单。 (二)资质审核 (1)入库企业资格审查。已经纳入《垫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无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提取相应的分类备选承包商库数据。核对无误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2)未入库企业资格审查。未纳入《垫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并按本公告明确的资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将不予受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随机抽选。 (三)确定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经核对已按时足额交纳抽选保证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1.已经纳入《垫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2.经审查资格合格的企业。 (四)组织随机抽选 1.采用计算机随机抽选。 2.核对抽选名单。再次核对、展示符合要求的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3.开展随机抽选。发包人代表使用抽选平台,公开随机抽选承包商。 4.确认抽选结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抽选记录,交由发包人、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五)公示抽选结果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公示随机抽选结果,公示时间三个日历天。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未收到质疑、投诉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同时发放成交通知书。中选承包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领取成交通知书。若中选承包商不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放弃中标的,其缴纳的抽选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发包人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其在垫江参与所有随机抽选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 (七)退还保证金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八)合同签订 按随机抽取信息公告中约定的主要条款,发包人与中选承包商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承包商保证金。中选承包商未按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或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其缴纳的抽选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同时由发包人报行业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其在垫江参与所有随机抽选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 八、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其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乙方将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计算)提交
垫江县新民小学校。 甲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时,甲方按相关规定代收乙方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 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垫江县新民小学校支付工程款前一周应进行工程款支付的公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无异议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由甲方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三)因乙方原因,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资格审查及抽选时间和地点 (一)库外企业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20日10:00至11:00。 库外资格审查地点:新民小学校三楼会议室 (二)抽选时间:2018年12月20日15:00。 (三)地选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包商全部缴纳,缴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二、项目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员及电话 地址:垫江县新民小学校 。 联系人:邓兵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