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察隅县人民检察院周转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GDJG-201840
一、本项目经西藏察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察发改基建[2018]213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 | 察隅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名称 | 西藏自治区察隅县人民检察院周转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察隅县沙通坝新区 |
实施时间 | 计划工期:180天 |
工程规模 | 新建周转房:建设工程1382.7平方米,装饰工程1382.7平方米,安装工程1382.7平方米;道路硬化2674.71平方米及总体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
资金来源 | 援藏资金 |
项目性质 | 新建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3.1、招标内容:同工程建设规模;
3.2、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完成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内所有内容;
3.3、工程发包价:461.89万元
3.4、投标保证金:捌万元
四、资质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 *** (含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4.2、区外企业需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要求提供备案证;同时区内、外投标企业均需针对本项目备案且提供备案证书。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到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电子招投标项目交易平台自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15:30,地点为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
九、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1月4日15:30在有关公证、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林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察隅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
备注: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