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8040111 建筑工程|

 

朝阳县2018年大凌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木头城子镇)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朝阳县木头城子镇人民政府,项目筹资方式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 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朝阳县木头城子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朝阳县2018年大凌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木头城子镇)

3、建设地点:木头城子镇西三家村、新村、徐家屯村、十家子村、陈杖子村

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4个标段

一标段:十家子村

二标段:陈杖子村

三标段:西三家村、徐家屯村

四标段:新村

5、工程内容及范围:朝阳县2018年大凌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木头城子镇) (详见施工图书和招标文件

6、计划工期: *** 开工---- *** 0日竣工( *** )(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7、质量要求: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8、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9、中标说明: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在本次朝阳县2018年炮奈河流域、大凌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凌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所有标段中报一个标段。

10、发布方式: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附信用辽宁网上查询记录)。

3、“全国水利水电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和 “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及购买标文件时间:2018年1214日至 2018年1218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2、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下列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份,复印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格证明书;法人诚信证明(按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http://www.lnwcip.com.cn)上的“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2)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及需提供经社保部门认证盖章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可以扫二维码的不用带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业绩,至少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和网上可查询中标结果为准);

7)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相关承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官网可查,未联网企业提供住所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和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本工程项目杜绝转包和挂靠行为,投标报名时,项目班子成员本人需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查验并签订相关承诺;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项目班子成员一致。

8)投标单位应在项目所在地的国有金融机构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注: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接到举报或投诉,开标前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后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0104日上午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工业园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县木头城子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朝阳县木头城子镇

联系人:董国民

联系电话:13504217325

招标代理人: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

邮编:122000

                                    2018年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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