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邱隘镇万里路、新邱路工程(二期)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7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区、镇财政共同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为邱隘镇内的干线道路之一,其中新邱路起点与北斗路相交,终点与规划一路相交,长0.768km;万里路起点与盛莫路相交,终点至规划盛梅路,长0.839km;路线全长1.608km

计划工期:10个月。

招标范围:本工程根据两侧地块开发的时序,分两阶段实施。其中行车道路基工程部分、软基、桥梁工程(含桥面沥青、防水层)为一期工程,后期路基填筑、雨污水、综合管线、路面工程、交安设施(不含智能交通)、绿化工程、路灯工程为二期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二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合同段。

工程投资:估算总投资14113万元(其中施工图预算价4427.01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对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有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对上述1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6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7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8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800000 元整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保险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鄞州分中心经办。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 20191416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2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保险保单收费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1000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的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17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适合电子投标项目)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档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鄞州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

   人:周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二期泰安中路158号太平洋恒业大厦19

   人:王工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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