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龙泉镇天桥村全民健身场地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东乡县龙泉镇天桥村全民健身场地重建工程已由甘财科(2018)107号文件、东县发改函字(2018)659号文件、东县发改发(2018)385号文件批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东乡县龙泉镇天桥村全民健身场地重建工程
2.建设单位:东乡县体育局
3.建设地点:东乡县龙泉镇
4.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5.概算投资:总投资44.80万元
6.计划工期:2018年--2019年
7.建设规模:新建排水明沟96米、DN300HDPE排水管18米及其附属设施、篮球场硬化504平方米及周边道路硬化461平方米、新建围墙18米及大门一座。(详见实施方案)。
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及甘建建【2016】46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造价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 *** 至 *** 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 (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夏市环城东路泊尔客饭店五楼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甘肃经济信息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乡县体育局
联系人:郭永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林卓
联系电话 ***
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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