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新城土地整理红嘴子回迁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QH-ZB-2018752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部新城土地整理红嘴子回迁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6]3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国家补贴,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南部新城土地整理红嘴子回迁房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以东、丙五十二路以南、丙六十六路以西、丙五十三路以北区域。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施工图纸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 *** 开工, *** 0日竣工。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为363.64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须提供(2015年至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 2017年成立至 *** 不足1年或2018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不包括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应无在建工程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5投标人拟派的被授权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10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报名登记、参加开标活动、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项目经理相一致。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4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开标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应当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接受现场身份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1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随机抽取方式定标。所有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B区二楼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报名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1份: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⑤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5.2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持报名确认单、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普阳街156号)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何瑞

联系电话 *** 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闯

联系电话 *** 6

传  真 *** 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vip.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    号:01010120109011574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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