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人民政府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仁和、张春林养猪场污染整治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2201800030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正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邓启惠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326号(丽景苑B幢)1单 *** 楼1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 | 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
公告发布时间 | *** 14:57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 11:30 |
原公告名称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zgg/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人民政府广安市广安区大有乡仁和、张春林养猪场污染整治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tpcg/40288687657ff2cc016778658d980134.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原公告为: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省级《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等级确认证书》 *** 及以上资质(污染防治等级确认证书应包含生活废水项)、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设备供应商为牵头单位(且设备供应商占比不低于60%);
谈判文件自 *** 至 *** 8:30- 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0:00(北京时间)
谈判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 *** 17:30 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更正为: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
谈判文件自 *** 至 *** 8:30- 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10:00(北京时间)
谈判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 *** 17:30 前(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谈判文件和更正文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